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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刘克平辞职 财务总监迟娜娜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2/6/1 11:51:22    2460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根据刘克平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其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原因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申请。
  【仪表网 人事变动】5月31日,伟隆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刘克平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其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原因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申请。其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顾问工作。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迟娜娜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克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0.156%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6311%的股份,其将严格按照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迟娜娜女士于2022年6月1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迟娜娜女士通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并在其任职资格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迟娜娜女士,女,汉族,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9月至2012年3月历任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迟娜娜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0.31201%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4733%的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迟娜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伟隆股份是专业从事给排水阀门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城镇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具有提供以闸阀、蝶阀、截止阀、调节阀、旋塞阀、止回阀、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等为主的多个系列、共2,000多个规格产品的能力,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2022年第一季度,伟隆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9572.48万元,同比增长2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8.53万元,同比下降2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9.09万元,同比下降20.97%;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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