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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2/5/30 8:58:40    32535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的基本要求、维护内容及频次、远程控制平台及远程维护质量控制要求。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主导编制的山东计量测试学会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标准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实效性,根据《山东计量测试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国家、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智慧远程维护系统成为环保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原有的行业标准对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工作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的时效性要求等。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37/T 4011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等文件编制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的基本要求、维护内容及频次、远程控制平台及远程维护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从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运维人员、远程维护、巡检、 校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编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范围:概述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介绍了该标准中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
 
  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列出了在该标准中出现的相关术语及其定义。
 
  第四章为远程运行维护系统的基本要求。包含了运维机构及远程运行维护要求等。
 
  第五章为远程运行维护的频次及要求,确保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远程维护在进入运维时,符合相关基本要求,为后期保障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打下坚实基础。
 
  第六章为数据采集传输控制系统。
 
  第七章为远程校准平台,重点描述了该远程校准平台应该具备的功能和要求。
 
  第八章为监测站房环境及辅助设施,提出了实现远程读取的参数要求。
 
  第九章为定期校准,气态污染物及氧气的校准周期。
 
  第十章为信息记录,规定了对远程运维电子记录保存方式、年限等。
 
  第十一章为远程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要求,详细列出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的校准指标。
 
  第十二章零点气体,提出了具体的使用要求。
 
  第十三章标准气体,提出了具体的使用要求。
 
  附录部分:主要提供了相关表单模板进行参考。
 
  远程校准平台:
 
  远程校准平台可以查看实时状态、实时参数、历史状态、历史参数、远程校准操作、远程操作记录等满足每周巡检维护的技术要求。实时状态主要包括:分析仪的测量、校准、维护、吹扫、故障状态,实时参数主要包括:站房空气压缩气压力、采样探头温度、伴热管温度、加热盒温度、制冷器温度、标气压力、废液收集液位状态、分析仪的量程信息、标气浓度数据等。
 
  定期校准:
 
  1.气态污染物 CEMS每 7天至少远程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2.氧气 CMS 每 7 天至少远程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信息记录:
 
  1.远程运行巡检、校准维护记录应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前提下,做好电子介质的存储,电子介质存储的存档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年。2.远程维护系统应该存储系统的运行状态、监控数据、运行维护人员的校准等操作记录数据,每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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