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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2/5/1 15:41:04    28362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范适用于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校准。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2021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工作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校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逆反射是道路交通领域与安全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应用于交通安全设施中的标志、标线和突起路标,其计量测试技术是保障交通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服务手册》等
 
  标准规范将道路交通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测试装置作为关键仪器设备配置要求提出,体现了道路交通标线光度性能的重要性。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是用于在正常车速下测量道路交通标线光度性能的一种光学测量设备,主要由测量单元、测量主机、位置测量系统、工作标准器以及检测车等组成。
 
  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是交通装备技术升级、先进适用的一个典型范例。国内外 GAMMA SCIENCE、DELTA、ZEHNTNER、EASYLUX、四川京炜等二十余家机构相继研制了不同型号的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并在中国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中得到应用。然而,测量技术缺少计量技术规范是制约技术精准应用的瓶颈。为保证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量值准确可靠,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对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计量特性提出通用要求,以解决目前存在的技术问题,广泛服务于相关行业的计量需要。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范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按照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要求,本规范包括九个章节和三个附录:1、范围、2、引用文件、3、概述、4、计量特性、5、校准条件、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7、校准结果、8、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A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校准记录式样,附录 B 校准证书内页式样,附录 C 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1) 概述
 
  参考 GB/T 26377-2010《逆反射测量仪》的描述,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是用于在行车状态下测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的设备,一般由测量单元、测量主机、位置测量系统、工作标准器以及检测车组成。其中测量单元由光源、接收器以及光学系统组成。测量范围一般包含(10-700)mcd·m -2 ·lx -1 。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测量原理为替代法。JT/T 690-2007《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试方法》指出,替代法依赖于带有测量值的逆反射体。
 
  (2) 计量特性
 
  对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静态示值误差、动态示值误差、测量重复性、检测速度影响误差、环境光照影响误差、纵向测距示值误差、测量单元底部与被测路面间的距离等提出计量要求。
 
  (a)静态示值误差
 
  逆反射亮度系数最大允许误差用相对值表示,为±5%。
 
  静态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主要参考 JJF 1809-2020《逆反射测量仪校准规范》对手持式逆反射标线测量仪的示值误差要求,并结合市面上多数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技术指标制定。
 
  (b)动态示值误差
 
  逆反射亮度系数最大允许误差用相对值表示,为±15%。
 
  动态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主要参考市面上多数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而制定。
 
  (c)测量重复性
 
  逆反射亮度系数测量重复性用变差系数表示,不大于 10%。
 
  测量重复性的技术要求主要根据测量重复性与示值误差的相关性,以及市面上多数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测量重复性确定。
 
  (d)检测速度影响误差
 
  检测速度影响最大允许误差用相对值表示,为±7%。
 
  检测速度影响误差的技术要求主要考察在不同行车速度下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测量结果与标准值的偏差,主要参考动态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并根据误差传播规律进行制定。
 
  (e)环境光照影响误差
 
  环境光照影响最大允许误差用相对值表示,为±7%。
 
  环境光照影响误差的技术要求主要考察在不同环境光照条件下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测量结果的复现性,主要参考主要参考动态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并根据误差传播规律进行制定。
 
  (f)纵向测距示值误差
 
  纵向测距最大允许误差用相对值表示,为±0.1%。
 
  纵向测距示值误差的技术要求主要考察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定位能力,主要参考车载式激光平整度仪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制定。
 
  (g)测量单元底部与被测路面间的距离
 
  测量单元底部与被测路面间的距离不小于 90mm。
 
  测量单元底部与被测路面间的距离是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物理属性要求,是考察设备在行车中是否存在由于和地面接触导致测量结果失真的关键指标,主要根据车载式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测量几何条件推导计算得到相关要求。
 
  (3) 校准方法
 
  (a)静态示值误差
 
  按 JJF 1809 规定的方法校准。
 
  (b)动态示值误差
 
  (c)测量重复性
 
  测量重复性采用动态示值误差校准过程中取得的数据,用变差系数来衡量其测量重复性。
 
  (d)检测速度影响误差
 
  检测速度影响误差在动态示值误差校准方法的基础上,限定某个量值和某些行车速度,通过分别计算不同行车速度下测量结果与标准值的差衡量。
 
  (e)环境光照影响误差
 
  环境光照影响误差在动态示值误差校准方法的基础上,限定环境光照的变化高低限,通过分别计算不同光照下测量结果与标准值的差衡量。
 
  (f)纵向测距误差
 
  纵向测距误差的校准方法参考车载式激光平整度仪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4) 校准结果
 
  依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要求对校准结果中的校准证书信息进行了规定,并结合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对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增加“h) 被校准仪器的接收日期; j) 校准证书的批准日期;o)如可获得,任何调整或修理前后的结果;p)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q)已与客户达成协议时,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等相关要求。
 
  (5) 复校时间间隔
 
  建议为1年。
 
  本规范适用于车载式道路交通标线逆反射测量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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