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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深度】随着政府采购领域三年整治行动进入收官攻坚期,全国多地重拳整治招投标乱象。截至2026年7月下旬,北京、天津、重庆、浙江、黑龙江、安徽、青海、西藏、山东青岛、福建泉州、湖北孝昌等11个省、市、区县相继印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聚焦围标串标、歧视性条款、虚假材料投标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查。
仪器仪表、科研检测设备作为政府采购大额采购重点领域,将直面更加严格的合规监管,行业竞争秩序迎来深度重塑。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开启为期三年的政府采购市场综合治理。经过连续两年整治,市场乱象得到初步遏制。2026年作为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监管力度持续加码。6月8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财库〔2026〕9 号文件,部署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整治周期覆盖6月中旬至12月底,全面覆盖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供应商,建立多部门线索移送、联合查办机制。
国家级整治方案落地后,各省市迅速出台地方实施细则,一场自上而下、省市县联动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铺开。本次整治划定四大重点查处方向:一是严查采购人设置差别待遇、歧视性条款,通过注册地域、企业规模、指定品牌等方式设置市场壁垒;二是整治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无故滞留保证金等行为;三是打击供应商伪造检测报告、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授权文件等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是重拳治理围标、串标、陪标等恶意串通行为,对标书高度雷同、保证金同源、统一代办投标等典型线索强化认定查处。
按照分工,财政部门统筹项目抽查与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各类证书、检测报告真伪核验;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重大串通投标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监管闭环。
从各地实施方案来看,整治工作坚持 “全国统一方向、地方因地制宜”。浙江计划全年检查378家相关机构,省内87家集中采购机构实现全覆盖,重点抽查400万元以上大额设备采购项目;北京搭建市、区两级专项工作组,分层开展滚动排查;天津将本次专项整治与代理机构常规检查合并实施,提升监管效能;安徽推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重庆依托数字财政平台打造数字化智慧监管体系。黑龙江、安徽、重庆、湖北孝昌等地细化阶段安排,依次推进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案例通报全流程工作。与此同时,AI 智能筛查、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广泛投入应用,监管模式由传统人工抽查转向数字化动态预警。各地普遍落实 “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同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持续放大监管震慑效应。
仪器仪表、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资金体量较大、投标资质材料繁杂,长期以来是指定品牌、围标串标、虚假资质投标的高发赛道。本轮高压整治,将对行业发展产生多重深远影响。
一方面,各类排他性采购条款持续清理,外地仪器厂商、中小制造企业面临更加公平的准入环境,依靠地域壁垒、品牌限定形成的竞争优势逐步弱化。另一方面,针对计量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项目业绩等材料的溯源核查趋于常态化,企业以虚假资质参与投标的风险急剧上升。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层进一步明晰串标行为判定
标准,不再单纯依赖口供,多项客观证据均可作为立案依据,一旦情节严重将移送司法机关,围标陪标潜规则生存空间被持续压缩。
政策层面形成联动效应,结合财库〔2026〕2 号异常低价治理相关规定,科研仪器、医疗检测设备被纳入异常报价重点监管清单,低价竞标将受到严格审查,引导行业摆脱恶性价格内卷,转向产品性能、技术实力与配套服务的良性比拼。伴随各地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不断完善,招投标全流程数据留痕、可追溯,全天候智能预警成为常态。叠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修订推进,违规罚款标准有望实现十倍提升,配合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等多重惩戒,企业违法成本达到历史高位。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跨区域同步开展的专项整治,是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力度较强的综合治理行动。短期之内,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仪器供应商都需要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补齐合规短板;长期来看,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能够让诚信经营、重视研发的仪器企业摆脱无序竞争桎梏。随着公平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国内仪器仪表产业有望依托政府采购市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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