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1.42万元,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等)公开招标
- 2026/7/16 11:04:00 8142
- 来源:仪表网
| 包号 | 省份 | 金额 (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 1 | 北京市 | 40.628 | 北京市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北京市耕地土壤与农产品43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3个、循环监测点30个,其中11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氮磷流失6个监测点位及221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 | 天津市 | 30.4 | 天津市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天津市耕地土壤与农产品42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0个、循环监测点32个,其中8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221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3 | 河北省 | 118.81 | 河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河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95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80个、循环监测点115个,其中150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12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12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6个监测点位及49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4 | 山西省 | 86.608 | 山西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山西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1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21个、循环监测点90个,其中101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12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12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462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5 | 内蒙古自治区 | 130.04 |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57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00个、循环监测点157个,其中8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6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6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6个监测点位及312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6 | 辽宁省 | 92.44 | 辽宁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08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08个、循环监测点100个,其中90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30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5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5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6个监测点位及38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7 | 吉林省 | 80.234 | 吉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吉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69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66个、循环监测点103个,其中55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7个监测点位及38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8 | 黑龙江省 | 122.936 | 黑龙江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黑龙江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36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46个、循环监测点215个,其中122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6个监测点位及377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9 | 上海市 | 32.586 | 上海市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上海市耕地土壤与农产品34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9个、循环监测点25个,其中7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氮磷流失3个监测点位及21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0 | 江苏省 | 95.71 | 江苏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江苏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2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99个、循环监测点122个,其中8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8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8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488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1 | 浙江省 | 110.67 | 浙江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浙江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25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89个、循环监测点36个,其中74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358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3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2 | 安徽省 | 128.894 | 安徽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安徽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42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12个、循环监测点130个,其中9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239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8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8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3 | 福建省 | 93.966 | 福建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福建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0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85个、循环监测点16个,其中71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166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47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4 | 江西省 | 225.714 | 江西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江西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64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08个、循环监测点56个,其中90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825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8个监测点位及488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5 | 山东省 | 131.77 | 山东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山东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75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49个、循环监测点126个,其中124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26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26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7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6 | 河南省 | 121.01 | 河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河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319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76个、循环监测点143个,其中147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14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14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7 | 湖北省 | 176.76 | 湖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湖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29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12个、循环监测点117个,其中9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95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7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7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13个监测点位及507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8 | 湖南省 | 703.248 | 湖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湖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98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60个、循环监测点138个,其中13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4026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7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7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7个监测点位及51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19 | 广东省 | 138.92 | 广东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广东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96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25个、循环监测点71个,其中104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317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514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28.1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87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47个、循环监测点140个,其中12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1485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7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7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1 | 海南省 | 27.204 | 海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海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42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21个、循环监测点21个,其中17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2个监测点位及422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2 | 重庆市 | 96.256 | 重庆市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重庆市耕地土壤与农产品93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39个、循环监测点54个,其中3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227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4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4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455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3 | 四川省 | 393.534 | 四川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四川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86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96个、循环监测点90个,其中16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1706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15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15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8个监测点位及52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4 | 贵州省 | 159.488 | 贵州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贵州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3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90个、循环监测点141个,其中75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227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6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6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8个监测点位及507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5 | 云南省 | 168.614 | 云南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云南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93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50个、循环监测点143个,其中125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特定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299个监测点位、农田地膜残留20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20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403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6 | 西藏自治区 | 15.592 | 西藏自治区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57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51个、循环监测点6个,其中43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氮磷流失监测182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7 | 陕西省 | 81.212 | 陕西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陕西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07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108个、循环监测点99个,其中90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8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8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4个监测点位及583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8 | 甘肃省 | 96.132 | 甘肃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甘肃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173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84个、循环监测点89个,其中70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27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27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5个监测点位及455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29 | 青海省 | 30.19 | 青海省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青海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69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26个、循环监测点43个,其中22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2个监测点位及247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54.83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54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23个、循环监测点31个,其中19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6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6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7个监测点位及312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95.9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201个监测点位(固定监测点97个、循环监测点104个,其中81个固定监测点监测项目与循环监测点一致)、农田地膜残留35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5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农田氮磷流失2个监测点位及260个典型地块,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 3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3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6年度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残留33个监测点位(含配套开展的330个使用和回收调查样),采样、制备、流转、相应指标检测及成果集成等工作,检测结果符合项目质量控制的要求,并提交监测与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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